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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公司的分类
您想节税、规避风险,在国际大舞台上加强企业竞争力,让资金灵活运转吗?您只要注册一家境外公司,这些都可以简单办到!
各国企业常用的境外公司地点,若其课税方式来区分,大致上可分为几类:
一、完全免税国家 ( no tax havens ):
这些免税国家针对所谓的境外公司,并不课征任何税赋,这些境外公司每年只要缴交些许固定规费即可合法存在,属于这种完全免税的国家有:英属维京群岛(b.v.i)、巴哈马(bahamas)、贝里斯(belize)、纽埃(niue)…等。这些境外公司的特色是:当地政府针对境外公司制定特别的国际商业公司法(ibc
act)来规范。
二、境外所得免税国家( no tax on foreign income)
这些国家对于其国民或企业只课征源自于当地的利得,香港、新加坡即是最典型的例子。
其它免征境外所得税的国家尚包括:马耳他(malta)、塞普路斯(cyprus)、泽西(jersey)、直布罗陀(gibraltar)…、由于这些国家每年需报税,加上利得来源之判断有其主客观因素,因此较易产生认定上的困扰。
三、特殊用途国家 ( special tax havens )
有时为了一些特别之目的,(如:海外股票上市、双边租税协定、设立区域营运总部、收取权利…)会选择某些特定地区的境外公司,如:英国、开曼群岛(cayman)、荷兰(the
netherlands)、百慕达(bermuda)、毛里求斯(mauritius)…等。
四、控股公司运用
境外公司运用的形式有:
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 贸易公司(trading company)
授权公司(licensing company) 财务公司(finance company)…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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