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定居项目介绍
条件
1). 投资者购买澳门币100万物业即可全家定居。
2). 国内居民须往第三国辨理永久居留证 (例如:英联邦基里巴斯共和国入、冈比亚、瑙鲁共和阈、柬埔寨、塞内加尔共和国、几内亚比绍...等)
申请程序
具备上列条件后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申请, 内容请看下文或澳门政府纲站:http://202.85.169.139/gate/gb/www.ipim.gov.mo/chinese/residence/residence.htm
申请投资居留
对本澳经济有利的投资或投资计划权利人,以及具有特别资格的管理人员,学术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透过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依据经四月二十二日第二二/九六/M号法令及六月十一日第二二/九七/M号法令修订之三月二十七日第一四/九
五/M号法令,申请在澳门临时居留,该申请可惠及家团成员。
有意者可亲身或通过合资格的授权人(律师、顾问或朋友等)提交申请。申请者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提交上述
文件副本时,须展示正本以便核对):
1)护照复印件两份;
2)申请惠及家团成员之血亲或姻亲关系之证明文件,如出生证明和结婚证书等;
3)由最近居住地有关部门发出之有效刑事纪录证明或同等性质之文件(凡年满十六岁之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交);
4)若申请人旅行证件签发国家与出生地国家不同,则须提交旅行证件签发国家有权限当局签发两年或以上之居住证明;
5)寸半黑白照片五张;
6)申请人的通讯地址。
服务
中华出国网提供以下服务予有兴趣之个人及家庭以取得正式合法之澳门永久居留协:
1) 办理并取得第三阈家之永久居留权;
2) 提供地点好、升值能力高之物置、低於100万(例如70-80万元)但政府估值在100万或以上之住屋或商业铺位予投资者;
3) 代管已投资之物业,转租予其它人等、并代收租;七年以后、代为销售;
4) 辨理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所有申请手续;
5) 办理移民局发出临时身份证、即可居留澳门;
凡有意申请者,请填写我中华出国网的“免费评估”表格,提交评估,也欢迎发邮件到cnabroad@citiz.net咨询,本网将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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