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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卡并非全面取代移民纸

新移民法已于2002年6月28日开始生效实施。新的移民法中与移民密切相关的修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保持移民身份的条件变得更为宽松,即:在新移民登陆后的任何一个五年的时间段内,只要在加拿大住满两年(包括实际居住和在法律上视为居住两种情形);同时规定了实际上居住在加拿大境外,但在法律上视为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法定特殊情形。二是取消了实行多年的返加证,从新法生效之日起,加拿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再受理或发放返加证。三是实行永久居民卡(有称为枫叶卡)制度。对于在2002年6月28日及其以后入境的新移民,其在入关办理登陆手续的同时,海关就同时为其办理了枫叶卡的申请手续;对于这些新移民短期内不存在申请枫叶卡的问题,除非是以后申请补发或是更换枫叶卡。对于在2002年6月28日之前入境的移民,是否需要申请枫叶卡?下面将对这一问题及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1、是否每个2002年6月28日之前登陆的移民都必须申请?

不是。枫叶卡只是在2004年1月1日起替代移民纸,成为从加拿大境外、以加拿大移民身份再入境的有效证件。相反从该日起,移民纸将丧失作为入境通行证的功能;但移民纸在加拿大境内的功能--------证明移民身份的功能一如既往。所以,对于那些在2004年1月1日起至其入籍成为加拿大公民期间,不发生再入境情形的移民,可以无须申请枫叶卡。对于有些移民来讲,这个期间可能只有几天。所以与其去申请手续繁杂的枫叶卡,还不如等一等,直接申请入籍。入籍手续未必比申请枫叶卡繁杂严格,从某种意义上讲,入籍手续比申请枫叶卡还要简单一些。

2、如果申请枫叶卡,是否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申请?

不是。对于需要申请枫叶卡的移民,移民部根据其成为移民的时间的不同安排了不同的时间段来受理他们的申请。这样是为了避免大量移民集中提出申请。如果大量移民同时申请而移民部又不可能同时处理这些申请,这必然造成有的申请几周就处理完毕,而有的申请却可能要等上一年半载。在指定的时间段内提出申请,是相应部分的移民相对于另外一部分移民所享有的优先权而不是义务。所以你可以在指定的时间段内申请,也可以在指定的时间段以后申请。当然从程序上而言,你也可以在指定的时间段以前申请,但在这种情况下,移民部枫叶卡处理中心原则上不会立即处理你的申请,而是等到指定的时间才会处理你的申请;除非处理中心已经提前处理完毕享有优先处理权的在先申请。

3、2003年12月31日之后,身在加拿大境外,未持有枫叶卡的移民是否会丧失移民身份?

原则上不会。移民部规定,枫叶卡只能在加拿大境内提出申请。而从2004年1月1日开始,仅凭移民纸返加将被拒绝入境。而有些移民由于各自不同的原因不能在2003年12月31日或之前赶回加拿大申请枫叶卡。对于这种情况,移民部规定,在紧急情形下,他们可以申请一次性旅行文件返回加拿大。但是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移民部并未就何种情形下才能领取一次性旅行文件返加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更没有明确地说,凭移民纸就一定能获批该一次性旅行文件返加。从立法意旨而言,“紧急情形”,应指由于工作需要、身体健康状况不好、航班长期中断等充分合理的原因,不能及时返加的情形。对于“紧急情形”的界定,移民部很有可能把它交给加拿大驻外使领馆的签证官自由裁量。加拿大驻外使领馆的签证官员可能会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申请一次性旅行文件返加的移民主观上是否具有放弃加拿大作为永久居住地倾向,来作为是否批准申请的根据。如果一次性返加旅行文件申请被拒绝,很可能造成移民身份的实际丧失。这种情形需要引起充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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