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小额创业移民(又称自雇移民)
根据新加坡移民法第65条、81条规定,对在新加坡投资创业之外国人,可给予工作证
(Employment Pass),二年后,若其营业正常,且按新国税法诚实缴纳税金,则可取得永久居留权。
创业规定
在新加坡从事积极性商业活动,可独资或合伙,但申请人投资额至少新币10万元,以上 (中介、医生、律师等个人服务业不合规定)。不可从事非法商业活动,如赌场、按摩院、钱庄等生意。
眷属签证
主申请人取得的为工作证 (Employment Pass),太太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可取得眷属签证
(Dependent Pass)。由于新加坡为父系社会,当太太为主申请人时,只可以申请子女的眷属签证,而不可以申请先生。
永久居留权
工作签证通常效期一年到二年,到期可延签。若满二年,即可申请改为永久居留权,同时申请身份证明文件
(Certificate of Identify,简称 C.I.)。
您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后2至5年,可申请成为公民。但申请人若为大学学历者,在这段期间内,只要累积居住满6个月以上;其余则须累积住满2年。
公民申请手续
向公民注册局提出申请,申请表格上必须填写姓名、地址、蓝色身分证号码、入境准证签发日期、婚姻状况、职业教育程度、累计居留天数等资料。
公民批准
申请结果约在三个月内知晓,如果资料属实,且居留期间内并未有犯罪、欠税等不良纪录,大多会获得批准。由于新加坡采承认单一国籍制,所以您必须宣誓效忠新加坡,放弃原有国籍,以获得公民权证书,并换发粉红色公民身份证。放弃原有国籍、得公民权之后,目前还是可以回原国复藉。详情请向户政事务所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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